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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清县委组织部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2-20 被浏览:189次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根据德编办〔2018〕8号《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附件2中《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简易程序》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条件

(一)本次招聘驾驶员岗位编外用工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安全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德清县户籍(2020年12月31日前具备德清县常住户口,以户口簿为准)。

3、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必须持有C1及以上驾照且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驾龄。

4、有2年以上专职驾驶员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及报名方式

(一)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 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2月26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

2、报名地点:德清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千秋东街1号县行政中心A1212)。

3、报名材料:

①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份;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五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备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满2:1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计划在3月初举行,本次招聘采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筛选后进行面试及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总分200分。其中面试满分100分;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及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

依据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若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替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聘用人员与德清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薪酬待遇按《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如本次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由单位申请,经批准,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原则进行递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清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及咨询电话(工作日):0572-8063007。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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